湖南靖州:為解決交通頑疾問題,禁止『爬山王』在縣境內通行。

『爬山王』是對改裝三輪低速載貨汽車的俗稱。

據湖南省懷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政府消息,靖州縣政府近日發出《關於開展整治『爬山王』專項行動的通告》稱,自2021年1月1日零時起禁止『爬山王』在縣境內道路通行。

『爬山王』是對改裝三輪低速載貨汽車的俗稱。

通告稱,對『爬山王』不予辦理車輛註冊登記。

『爬山王』不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所規定的生產范圍內,依照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不予辦理註冊登記。

靖州將嚴格加強市場銷售流通環節監管。

從2021年1月1日零時起在全縣范圍內禁止『爬山王』銷售流通,一經發現,堅決依法查處。

同時,嚴格加強縣內所有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監管。

從2021年1月1日零時起全面禁止對『爬山王』進行改《拼》裝,一經發現,堅決依法查處。

通告表示,從2021年1月1日零時起組織聯合執法,一經發現『爬山王』上路行駛,對駕駛人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對車輛予以扣留,依程序收繳,強制報廢。

同時,從2021年1月1日零時起禁止縣內所有貨物運輸源頭單位、企業和個人使用『爬山王』裝載貨物,一經發現,將依法查處。

凡使用『爬山王』裝載貨物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依法追究貨物運輸源頭單位、企業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對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查處;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阻礙執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靖州縣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同時發佈《關於開展整治『爬山王』專項行動的通告》的起草說明稱,制定《通告》是為徹底治理靖州縣『爬山王』長期存在的交通頑瘴痼疾問題,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營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據湖南紅網報道,靖州作為林業大縣,交通閉塞、公路不暢,『爬山王』因其價格低、馬力足、裝載量大,善於爬坡,不擇道路,風靡於靖州縣鄉村。

『爬山王』經非法改裝後,車體可自由伸縮,運載量大,一臺『爬山王』可裝載十五方左右木材,車身長達十米,行走在公路上,猶如一輛巨型拖掛車,既占路面,又聲勢嚇人。

『爬山王』穩定性差,難以操控、缺少防護裝置,又常走於偏僻小道,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僅2007年10月至12月,靖州縣就有9人因『爬山王』引發的交通事故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7年以前,『爬山王』作為三輪低速裝載汽車屬農機部門管理,由農機部門上戶辦證。

2007年8月1日後,根據湘政辦發《2007》29號文件精神,將農機部門的監理及其業務移至公安交警部門。

但由於『爬山王』不屬於《全國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規定生產范圍的產品,按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規定》不具備註冊登記條件,不能上戶。

由於不能上戶,『爬山王』沒能交納車輛保險,而車主大多為農村困難家庭,許多是貨款或合股買車,保障能力差,出現交通事故會引發很多不穩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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