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登山請注意!《廣州市戶外登山活動安全工作指引》最新發佈。

為全面加強戶外登山活動安全風險防控,做好戶外登山活動安全管理和服務工作,廣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聯合市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管理局、市體育局、市林業和園林局,制定並下發了《廣州市戶外登山活動安全工作指引》,具體內容如下:

廣州市戶外登山活動安全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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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安全有序開展戶外登山活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省市政府相關規定和工作部署,結合廣州實際,制訂本指引。

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於廣州市戶外登山活動的安全管理與服務工作。

基本原則

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級政府統籌做好戶外登山活動的安全應對工作,保障市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切實增強廣大市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預防為主,強化引導。

大力宣傳和普及戶外登山活動的安全知識,提升市民群眾的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倡導理性、適度、安全參與,切實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分類管控、有序開放。

對未開發、未開放、安全沒保障的區域,不開展戶外登山活動。

對條件較成熟的區域,要開發出不同類型的戶外登山活動場所,配套必要的安全設施,增加市場供應,努力滿足戶外登山愛好者的需求。

工作職責

各級政府負責落實戶外登山活動的屬地管理責任,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主動作為,共同做好戶外登山活動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起屬地政府主管、部門密切協作、行業規范發展的戶外登山活動科學安全發展體系。

(一) 區政府工作職責。

1.負責轄區范圍內戶外登山活動的線路摸查、安全保障、安全公示、風險警示,建立並完善安全警示標識標牌系統。

2.負責基礎設施的建設,完善圍欄柵欄等配套設施,加強日常保養維護。

3.負責極端天氣、地質災害頻發期、森林防火期和重要節假日等特殊時段的安全巡查工作,建立安全管理工作臺賬。

4.負責統籌區三防、應急、公安、消防救援、醫療急救、氣象、水務、通信、交通、電力、文旅、體育、林業等現有救援力量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組建戶外登山活動的應急救援隊伍;負責制訂應急預案,落實人員、資金、物資儲備及救援隊伍的日常綜合演練工作,提升戶外登山活動的應急救援水平。

《二》市直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1.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林業、水務等具有未開放林場、保護區、峽谷、江河、湖泊、水庫、溪流、無人島、灘塗等『驢友』經常活動區域《以下簡稱『相關區域』》的業主單位《主管單位》主動加強與區政府溝通,落實並加強安全管理責任。

2.體育部門負責指導登山協會加強會員管理,不組織、不參加未經批準的戶外登山活動;對經批準的大型戶外登山活動,要督促主辦單位嚴格落實相關管理規定。

3.教育部門負責指導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做好戶外拓展、軍訓等涉及戶外登山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不組織學員到未開發未開放區域開展登山活動。

4.文旅部門負責指導各旅遊企業做好戶外登山活動安全管理工作。

指導旅行社不組團到未開發未開放區域進行戶外登山活動;指導A級旅遊景區落實戶外登山活動安全工作指引,完善風險提示和設備設施等安全保障措施。

5.應急部門負責協調公安、消防救援、醫護、通信、供電、文旅、體育、林業等各方力量全力開展救援。

6.應急、氣象部門負責健全完善災害性氣象預警信息平臺和預警信息發佈機制,多渠道推送災害性氣象預警信息,提醒市民遊客避免在惡劣氣象條件下開展戶外登山活動。

7.宣傳、體育、應急、林業、自然資源、網信、國資、交通、教育、文旅等相關部門負責戶外登山活動安全宣傳教育。

《三》經營機構職責。

遵照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要求和指引,依法依規安全開展戶外登山活動;強化風險管控意識和會員安全風險意識,加強行業自律,確保行業安全健康有序發展。

具體指引

《一》區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工作指引。

1.摸清風險底數。

組織開展戶外登山活動的風險隱患點普查清查,摸清底數,及時向社會公佈。

通過媒體、網絡以及『相關區域』的出入口,告知開放與未開放區域的具體范圍、位置,公佈其地理特點、活動路線、往年易發事故點、風險點和安全事件以及環境保護、森林防火注意事項等,掌握戶外登山者常去的區域、線路、風險點和危險源,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2.加強風險警示提示。

在『相關區域』的入口處以及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山石滾落等災害頻發區,設立柵欄、鐵絲網、安全公示和風險警示提醒牌等,加強出口指引,建立臺賬管理。

對進入『相關區域』的戶外登山者加強安全知識講解,告知可能存在的風險和防范措施。

3.開展極端天氣安全提醒。

加強監測預報預警,緊盯雨情、水情、風情及山洪、地質災害風險變化,及時發佈臺風、強降雨、雷雨大風、冰雹、山洪、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向進入危險區域的戶外登山者實施精準靶向推送,提醒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強化安全巡查。

汛期、臺風、強降雨、雷雨大風、冰凍等極端天氣以及森林防火和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頻發期間,加強對區域內的安全風險點、事故多發點的巡查和勸阻工作,緊急狀態下對不服從管理的戶外登山者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人員安全。

惡劣天氣期間,遵照應急響應等級要求,及時關閉『相關區域』登山步道。

5.加強應急處置。

極端天氣期間,要提前準備應急力量,做好救援準備。

當發生戶外登山者遇險時,區政府第一時間組織營救,並立即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報告;有關部門要按照突發事件處置的要求,協調開展緊急救援等相關工作。

6.普及戶外登山活動安全宣傳教育。

利用廣播、電視、網站、手機APP和地鐵廣告、公交場站廣告、戶外大屏幕等宣傳平臺,全面普及戶外登山活動安全常識教育。

《二》戶外登山經營機構安全指引。

1.周密做好組織防范工作。

①向工商、體育、民政等有關部門申請取得合法的營運資質。

戶外指導員、領隊、救生員等關鍵崗位應持證上崗,購買企業責任保險,並提醒團隊成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與其簽訂組團協議和風險自擔承諾書。

②提前了解並熟知屬地政府和主管部門公佈的風險隱患點普查清查情況、氣象情況,遵照指引開展活動,自願承擔意外風險和法律風險。

當惡劣極端天氣應急響應發佈時,須立即停止開展戶外登山活動。

③戶外登山活動的專業機構組團規模達到1000人以上的,向公安機關申請活動安全許可,經批準後方可組團運營;對組團規模不足1000人的,按要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備,經同意後方可組團運營。

④專業機構和經營者組團前宜與社會緊急救援機構簽署協議,制訂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行程開展前將活動方案、行程安排、線路設計、參團人員名單、緊急聯系人信息等向緊急救援機構報備。

⑤行程中注意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從當地民風民俗和社會公約;不組團前往未開放區域,不得在軍事禁區或國家明令禁止的區域內活動。

2.科學做好安全應急處置工作。

①選擇熟悉當地地形的本地人充當向導,做好一頭一尾和中間人員的溝通聯絡,團隊內部做好職責分工,遇到危險時發揮團隊力量及時開展自救行動。

②帶團前往陌生地域行進時,應沿途在交叉路口做好醒目標記;行程中與緊急救援機構保持密切溝通聯絡,隨時通報團隊人員所在地域的方位、地貌特征和定點編號。

③當突發暴雨汛情、泥石流、塌方、山體滑坡等災害,或有成員掉隊、受傷時,要立即停止行程,將團隊轉移至安全區域,並在第一時間內向緊急救援機構求援。

3.妥善處理後續事宜。

戶外登山活動結束後,注意總結經驗,提升戶外登山活動的組織和安全應急處置水平

《三》戶外登山者安全指引。

1.出行前做好周密準備。

①行前作身體綜合評估,根據自身條件選擇風險等級、難易程度適宜的戶外登山活動。

②了解活動的組織者資質是否合法,行程安排、線路設計是否合理,並將活動的信息、行程的安排、預計抵達的時間地點等提前告知親友。

③準備一套專業的戶外裝備。

攜帶充足的能量食品、清潔的水及相關急救藥品;購買意外傷亡等相關特種保險。

④密切關注當地天氣、氣溫、地形、地貌、風險隱患等信息,不在惡劣氣象條件下開展戶外登山活動,避免極端災害氣象條件下引發的山洪爆發、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帶來的人身傷害。

⑤不進入未開放區域開展活動,擅自進入管控區域或無人區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和不測後果。

2.行進中把握科學應對措施。

①戶外登山活動中要聽從領隊指揮,緊跟隊友,避免脫單離隊。

②雷雨天氣注意避開低窪地,不輕易改變行走路線,沿途設立行進方位標志標識。

③遭遇濃霧、強風、暴雨等極端天氣和危險情況時應停止前進,保持冷靜,判斷是否能夠自救,不能自救時,要及時準確發出求救信息,並盡量呆在安全區域,擇機待救或自救。

3.注意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森林防滅火工作。

戶外登山愛好者注意做好環境保護工作,不破壞物種,自覺維護基礎設施和步道;活動後不遺留生活垃圾,不污染生態環境;不攜帶不遺留火種,避免留下森林火災隱患。

編輯丨橘子

責編丨提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