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登山』為話題的作文?

登山的啟示

北京西郊的靈山,風景秀麗,是人們避暑的好地方。

每年夏天都有許多遊客來此玩耍。

靈山的主峰海拔2030米,高過五嶽中的泰山、華山、恒山和衡山,也是北京最高的山峰了。

靈山主峰東西走向,面南的一邊十分陡峭,地形也比較復雜。

不僅山腳有未經砍伐的原始林區,山腰有溫帶的草原地形,快到山頂時,更是怪石林立,峭壁疊嶂,十分不利於攀登。

相對來說,山北則比較平緩,沒有大的起伏,還專門安裝了纜車,所以人們往往願意駕輕就熟,順著旅遊開發好的路線一路欣賞過去。

然而,七月間,我和好朋友張華卻選擇了一種和常人不同的登山方式。

我們來到靈山不是為了散心,也不是為了避暑,而隻有一個純粹的目的–徒步登山,既是為了考驗意志,也是為了較量一下。

我和張華從小長在北京,經常在電視中看到雄偉的崇山峻嶺,當然,也曾經跟隨父母浮光掠影的溜達過幾座無名小山。

至於隨旅遊團去遊覽名山大川,每次總感覺像在經過一條流水線:首先是集合,然後由專車拉著大家兜圈。

這裡停十分鐘,那裡休息一個小時,至於碰到地什麼比較難走的地方,總是前有導遊,後有保安,上有纜車,下有索道,根本無須費力氣。

是呀,這樣的遊覽再安全也沒有了,可我覺得,總是缺少了一點什麼。

我們不過是在人家設計好的溫室中轉悠罷了,這樣走馬觀花的旅遊是不是走了味呢?

所以,我次我和張華下定決心要憑著自己的一雙腳步走到底。

可終究這是第一次,我們心中還是忐忑不安的。

旅行開始了。

開始還好辦,因為靈山腳下有一條明代傳下來的古道。

後人稍加修葺,還可以行走。

可是,還沒有走了三分之一,小路不見了,隻見荒草叢生,樹木參差,卻不知該如何行走。

沒辦法,我們隻好披荊斬棘,根據方向自尋出路了。

這時候,我心時開始嘀咕起來,我們這樣做是不是太冒險了?

放著好好的纜車不坐,為什麼總在這林子裡鬧騰呢?

我轉頭看看張華,他也垂頭喪氣的樣子,可又想想自己來的原因,也隻好堅持下去了。

好在林子並不十分茂密,我們終於來到了一座小山頭上,本以為靈山主峰就在眼前了,誰知登上山頭才發現高峰還多著呢,真是一山更比一山高呀!張華有點泄氣了,他嘟著嘴說:”早知道這樣,鬼才會來呢!乘纜車多好!”我搖了搖頭,說:”咱們不是來玩的,是為來鍛煉的嘛,走吧!”於是繼續我們的旅途。

也不知又走了多久,我隻覺得陽光越來越毒了,渾身上下像淋了大雨一樣。

腳底板也開始疼了,準是打泡了。

可是主峰還是連影子也沒有。

這回我們是沿著山谷中的一條幹涸了的小溪走的。

因為我們來的時候聽本地人說,沿著有小的小溪一定能夠到達主峰的。

可是,我們還聽他們說,小溪附近比較潮濕的地方可以有會有蛇!這可不得了,我們提心吊膽地邊走邊東張西望,害怕突然之間會有一條大花蛇蹦了出來。

張華更是草木皆兵,最後我們倆都受不了了,於是一人拿起一根棍子,邊敲邊張羅,就像街上的小販一樣,認為這樣蛇寶寶就會被我們嚇跑了。

蛇寶寶終於沒來光顧我們,而我們不久也聽到了水聲–我們終於找到了指路的小溪。

我倆來了精神,歡蹦亂跳了向前沖去不久便沖出叢林,來到了主峰的腳下。

在主峰腳下,我倆傻呆呆的仰頭向上面望去哎呀!這山是這麼高,坡又那麼陡,有的地方坡面有六七十度,這可如何是好?

況且我倆早已精疲力竭,幹糧、水都光了。

這時候,我們面臨兩條選擇,要麼繼續努力向上攀登,要麼現在就順著山腳的路繞到北面去,北面的路比較平緩,沒有什麼危險。

我們休息了一會兒,張華說什麼也不願意再爬了,於是,我們訂下一場競賽:張華順著小路繞到山後爬,我就正面進攻,看誰先到山頂!

競賽開始了。

我便手腳步並用的開始了真正的”爬”山。

沒有了同伴,山又是那樣的陡,陡得我都不敢往自己的腳下看。

我感到萬分孤獨,又有些害怕,看看上邊,雖然隻有短短的幾十米,可每邁一步都是那樣的艱難,這幾十米甚至比一公裡都漫長。

正當我百般無奈的時候,突然,我發現我的腳底下有一團牛糞,還有一個足坑,像是以前登山的人留下的。

這一下我可歡欣鼓舞了。

“連牛都敢到這個地方來,我有什麼不能?

況且,已經有人走過了這條路嘛!”這一下,我信心百倍,一鼓作氣,揪草根、攀巨石、避荊棘、跨坎坷,終於連滾帶爬地來到了靈山的主峰。

靈山的主峰上沒有幾個人,有一個少女正在悠閑地四處張望,她肯定是坐纜車上來的旅遊者。

她看到我衣冠不整地從巖石下冒出來,大大地吃了一驚。

結結巴巴地問:”你……你是從南面爬上來的?

”我很自豪地說:”是。

“那你用了多長時間?

“7個小時。

“噢……”少女若有所思地點了一下頭,慢慢走下山去了。

我從來沒有感受到現在這樣的心情。

是喜悅,還是失落?

抑或是一種無可名狀的愁緒?

張華還在山下慢慢地走著。

這場競賽我贏了。

可是那些試圖征服自然而失敗了的英雄們呢?

為了征服塔克拉瑪幹,餘純順獻出了自己寶貴的生命。

然而,他卻是一位響當當的硬漢子!本來,征服沙漠就是為了在自然面前顯示人性的偉大,顯示人性不可被困難征服的崇高:我以我本來的面目與自然抗爭。

這宛如一場決鬥雙方都以本來的面目出現,不依賴任?quot;奇巧”,方顯出公平。

如果回避困難,再帶上什麼GPS、長效蛋白等等,這和坐纜車登山又有什麼區別?

甚至,開一輛汽車也能容易的橫渡沙漠嘛?

也許,探險的意義就在於鍛煉意志,死亡畢竟是每個人的歸宿,能面對死亡不失其英雄本色的,才算是大寫的人!